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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2023年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3.11.22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各省直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吉双联办字〔2023〕3号)要求,省医疗保障局决定对省直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切实压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安全。
  二、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
  三、抽查部门
  (一)发起部门:省医疗保障局。主要执法人员2名;
  (二)参与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民政厅。其中,执法人员各1名。
  四、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五、抽查对象
  省直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
  六、抽查比例
  在省直全部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内按5%的比例抽取。
  七、抽查范围
  信息数据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八、抽查方式及步骤
  (一)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主要以实地检查为主,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为辅,也可结合实际多种方式并用。
  (二)抽查步骤
  一是依托“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是公示抽查任务。对市场主体的抽查任务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对非市场主体的抽查任务在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
  三是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
  四是公示检查结果。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系统或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确保相关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九、时间安排
  抽查时间拟于2023年8月启动,11月底结束。具体时间以现场检查通知为准。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