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全程网办试运行的公告(2022年第57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实行全程网办,现将试运行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程网办试运行事项与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起,我省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申报,2022年11月21日前受理的,按原有流程办理。
二、申报途径与资料要求
申请人网上申报注册资料时,应通过湖南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旗舰店登录相应的行政审批系统,网上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目录、相关表格及示范文本详见湖南政务服务网或省药品监管局网站),提交的资料为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的PDF扫描文档。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三、办理方式与证件送达
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窗口对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依法予以受理,需要补正资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资料,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内查询办件状态和补正通知。
省药品监管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制作电子证明文件。申请人在申报系统自行下载电子证明,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为加盖电子印章的PDF和OFD格式文件。
四、其他
1.此前已发放的纸质证明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2.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明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防伪等功能。
3.涉及电子证明获取、使用等相关问题解答可查看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网上申报、受理、资料电子转化等问题时,可与省局相关部门联系。
政务大厅窗口电话:0731-82213687/82213698
行政审批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8633388/88633389
政务服务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省药监局窗口。
特此公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