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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哌沙班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3.08.03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阿哌沙班国家药品标准(拟收入药典),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定的阿哌沙班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岳志华,郭伟

电话:010-67079576,010-67079558

电子邮箱:yuezhihua@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基础信息
业务编号 品种类别化学药品种 
制修订 项目周期 标准编号 
公示期90天公示日期2023-08-03~2023-11-02联系处室化学药品处
联系人岳志华,郭伟联系电话010-67079576,010-67079558电子邮箱yuezhihua@chp.org.cn
邮编10006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阿哌沙班-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