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琼财社〔2022〕379号
2022.06.24
海南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市、县)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方面支出。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该项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请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中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