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皖医保办〔2024〕1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4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血液光量子照射治疗等项目规范治理通知如下:
一、修订项目名称、内涵和计价说明。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中“血液光量子照射治疗”相关项目表述,修订我省价格项目“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包括光量子自体血回输及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的名称、项目内涵和计价说明,详见附件。所标注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原医保支付政策不变。各市应联动实施价格调整。
二、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既往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项目修订及价格规范治理表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项目修订及价格规范治理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
价格 |
计价说明 |
支付 |
统计 |
310800011 |
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 |
通过采集自身血液,利用光学技术和量子技术进行处理,将处理后的血液回输患者体内,以增强人体自我修复功能。所定价格涵盖消毒、采血或血制品准备、照射、输氧、回输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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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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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