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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关于公布“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清医保综〔2024〕31号

2024.09.02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已公布“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局按要求平移匹配了清远市现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清远市2024年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点击下载)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