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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8.18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推动京津冀三地药物警戒检查标准统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区域实际,共同起草了《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指南》(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9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发送至bjadryp1@yj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物警戒检查指南意见反馈”。

2.邮寄通信地址: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2号楼623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邮政编码:10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药物警戒检查指南意见反馈”字样。

3.电话:010-55527162。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2.《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3.《意见反馈表》.doc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