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规范中医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医保规〔2025〕7号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管理中医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关于印发<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中医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现行的“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陈旧性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小针刀治疗”“扁桃体烙法治疗”等25项(明细项目共计51个)整合规范为“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复杂关节脱位)”“针刀(钩活)疗法”“中医烙法”等15项(明细项目共计28个),同时确定最高政府指导价。
二、取消“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小针刀治疗”等2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兵团医疗保障局。
附件:1.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取消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部分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试行):附件4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试行)
5.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试行):附件5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