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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0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0.04.28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0年申请指南》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与预算评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和公示,决定对407个项目予以立项支持。现就项目实施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按计划完成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的实施实行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承担单位要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0年立项项目目录》(附件1)建立项目台账,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匹配经费,对项目的实施进度、知识产权、重大事项调整变更、经费使用、项目自查与核查、结题验收等环节加强日常管理,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实施。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首发专项项目实施管理方案(试行)》(附件2),制定具体的项目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前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指标和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要认真执行管理办法和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依法合规使用项目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研究记录,促进数据共享

项目组团队要按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研究记录基本要求》(附件3)规定和本单位科研档案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研究类型和研究内容,制定相应记录规范,真实、完整、及时记录与项目有关的研究过程与结果,及时分析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及时归档管理,所有研究数据要真实、可靠、有备份、可溯源,并按照规定进行数据开放共享。

三、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2020年度首发专项项目将全流程实行三级质量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要求开展自查,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以下简称“质促中心”)进行核查和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内部管理,持续做好项目质量管理与促进,定期开展项目自查与改进,积极配合质促中心监督核查,共同提高研究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绩效评估,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首发专项重点支持应用性研究,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以转化应用为目标,围绕临床和公共卫生领域实际问题,根据首发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附件4)和任务书,开展项目研究,完善研究设计,认真实施研究计划,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成效,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重要科学依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0年立项项目目录

           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实施管理方案(试行)

           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研究记录基本要求

           4.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绩效评估指标框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王岩;联系电话:83970661)

         请点击下载:

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0年立项项目目录.docx

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实施管理方案(试行).docx

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研究记录基本要求.docx

4.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绩效评估指标框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