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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征求《眼科光学人工晶状体第10部分: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7.24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国家药监局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09月22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石林      联系电话:0571-87896527      联系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5-07-24

序号 项目号 项目名称 拟实施日期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
1 A2025005-Q-hz 激光治疗设备 掺钬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 发布后36个月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pdf 编制说明.pdf 2025-09-22 填写意见
2 N2025071-T-hz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 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pdf 编制说明.pdf 2025-09-22 填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