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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

2024.12.03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涠洲岛旅游区民生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4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桂医

      保发〔2024〕42号)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