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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做好本市2022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发〔2022〕17号

2022.09.1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关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要求,进一步研究掌握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变化趋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制度》。近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新函〔2022〕219号),为做好本市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2年8月至10月。

二、组织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按照项目任务和考核要求,负责项目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市健康促进中心是项目实施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供PAD电子问卷调查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组织实施项目具体任务,并对下级机构进行项目技术指导和开展质量控制,收集、审核调查数据,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项目监督评估。

列入2022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点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要负责辖区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及调查、质控等人员(见附件1),确保1名中医药专业人员参与入户调查,承担问卷解释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任务和考核要求开展调查工作,积极协调辖区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和配合,以确保各调查点调查工作程序规范、数据详实可靠,按期保质完成调查工作。

2022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上海市工作方案(见附件2)。

三、经费管理

市健康促进中心要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及使用计划并向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报备,并严格遵照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按进度使用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涉及设施设备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强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成后向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报送项目执行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联系人

市卫生健康委: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3117935;

市健康促进中心:杨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021-52282093、021-52283781。

附件:1.项目人员信息表

2.2022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上海市工作方案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