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爱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已成为国际共识和普遍要求,爱婴医院及爱婴社区是宣传推广母乳喂养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北京市持续开展爱婴服务,已建设爱婴医院114家、爱婴社区318家,在全国率先建设儿童专科医院爱婴医院3家,形成爱婴服务“在医院、下社区、进家庭”的连续管理和综合促进模式,有力促进了政府、社会、家庭和医疗机构对母乳喂养的重视和支持。为持续营造母乳喂养支持环境,进一步提升产儿科服务质量,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爱婴医院管理长效机制要求和爱婴医院称号有效期相关规定,2020年北京市将开展新一轮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并推进全市爱婴社区全覆盖。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爱婴医院复核
1.复核对象
曾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原则上都要参加本轮爱婴医院复核,未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再保留爱婴医院称号。前期未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可申请参与评估。
2.复核标准
按照《爱婴医院标准(2020版)》(附件1)开展复核,复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为合格。
3.复核安排
(1)医疗机构自评(2020年6月)。参与爱婴医院复核和建设的医疗机构根据《爱婴医院标准(2020版)》开展自评,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并在2020年6月底前向各区卫生健康委提交自评报告和评估申请。
(2)区级复核(2020年7-8月)。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区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组建专家队伍,开展评估培训,对提出复核申请的医疗机构逐一评估。
(3)市级复核(2020年9-10月)。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区申报机构进行抽样复核,合格率达到100%,视同该区报送的爱婴医院复核全部通过;不合格的机构,限期1个月整改,再次复核仍不合格的,取消该区全部爱婴医院资格。新申请参加评估的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评估。对复核中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机构,取消其本轮爱婴医院复核资格。复核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将向社会公示结果,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推进爱婴社区全覆盖
进一步深化爱婴社区建设,推进有儿童保健服务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爱婴社区全覆盖。
1.区级指导(2020年6月-8月)。各区在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基础上,持续对现有爱婴社区开展指导,并对新参与爱婴社区建设的机构,按照《北京市爱婴社区评估标准(2020版)》逐一开展评估指导。
2.市级评估(2020年9月-10月)。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爱婴社区评估,确定并公布通过评估的爱婴社区名单。
各区卫生健康委于8月30日前将本区参与爱婴医院复核与新申请机构名单,以及新申请爱婴社区建设名单(附件3)报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二、工作要求
(一)指导爱婴医院复核有序开展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组织开展培训与指导,有序推进辖区爱婴医院复核和建设工作。各爱婴医院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服务管理,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提升母乳喂养指导能力,为孕产妇提供科学、全面、优质的母乳喂养关爱服务。
(二)积极推进爱婴社区全覆盖
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要把推进爱婴社区全覆盖作为提升儿童健康服务的重要抓手,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哺乳室、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开展母乳喂养和辅食添加指导等服务,全面促进区域内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爱婴社区全覆盖。
(三)持续开展爱婴服务
各爱婴医院、爱婴社区要加强爱婴服务管理,优化爱婴服务支持环境,不断提升医护人员母乳喂养宣传指导能力,普及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帮助孕产妇树立成功母乳喂养信心,促进爱婴服务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孕产妇健康服务获得感,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附件:1.北京市爱婴医院评估标准(2020版)
2.北京市爱婴社区评估标准(2020版)
3.爱婴服务机构申报名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金英楠;联系电话:83560353;邮箱:fyjkc@wj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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