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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省直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划转的公告

2020.11.20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省直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定点机构:

根据省直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划转和业务交接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联合公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28日起,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停办省直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等全部工伤保险经办业务。

二、2020年11月28日起,省直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正式向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移交。移交期间各项工伤保险业务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登记、收件、受理,待移交工作全部结束后,第一时间补办相关业务,及时保障参保对象权益。

三、省社保局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办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959号,省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机关事业类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业务由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处负责办理,企业等其他类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业务由省直行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处负责办理。

咨询电话: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处,0431-81167821。省直行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处0431-85821815。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配合!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