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废止“东北三省一区”公立医疗机构 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文件的通知-吉卫联发〔2021〕24号
2021.09.03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吉卫联发〔202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实际,决定自2021年8月24日废止以下两个文件:
《关于东北三省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69号)
《关于“东北三省一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界定结果的补充通知》(吉卫联发〔2017〕96号)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8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