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中医骨伤等7个专业质控组挂靠单位进行招标的通知-沪卫中管〔2025〕16号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三级甲等医院:
为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健全中医质控网络,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安全与质量,实现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根据《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沪卫计医政〔2015〕25号)和《上海市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规范(试行)》(沪卫计中管〔2015〕11号)要求,结合《上海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沪卫医〔2023〕49号)工作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决定对中医骨伤等7个中医专业质控组进行期满再遴选,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相关中医专业质控组挂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中医骨伤、中医肛肠、中医推拿、中医护理、中药药事、中医病案、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等7个方向。
二、功能定位
各中医专业质控组是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要求,对本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进行业务指导、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组织,其日常工作接受上海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
质控组实行专家管理和组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由组建的专家委员会集体决策。原则上质控组设主任1名、秘书1名,同时配备专、兼职人员数名。
三、投标单位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中医骨伤、中医肛肠、中医推拿、中医护理、中药药事、中医病案等6个方向投标单位为三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2.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投标单位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所申请的专业综合实力较强或相关工作管理经验丰富,在全国或本市居领先地位,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
(三)质控组主任候选人应有较丰富的质控管理经验,原则上应具备正高职称,担任或曾经担任上海市级以上学术团体本专业领域副主任(含)委员以上职务,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并对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年龄不超过60岁,有开展质控工作的时间保证;
(四)挂靠单位要为质控工作的开展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并对质控工作的开展给予经费保障,每年投入比例不低于市卫生健康委下拨专项经费的50%。
四、招标程序
(一)有投标意向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自评,并填写《上海市中医质控组织挂靠单位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二)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邀请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书面材料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根据专家意见,结合专业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相关专业质控组挂靠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投标单位将《申请书》盖章装订后一式15份,于2025年9月12日(周五)17时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联系人:殷老师,电话:23117928。
(二)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现场汇报准备(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