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11.18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区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劳动力市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处
传真:0471-6606324
电子邮箱:nmgylbzj@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