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意见的函
2025.07.17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国卫科教发[2024]34号)和国家卫健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24]20号),省卫健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组织起草《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其中《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由省卫健委单独起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公众可于2025年7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kjc207@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征求意见。
三、将有关意见传真至0431-88905846。
未经同意,禁止任何媒体转载、使用、解读征求意见稿内容。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初审:王妮复审:王妮终审:邢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