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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等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医保〔2021〕55号

2021.10.08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总医院(医联体),各相关专科医院: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等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1〕8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居家自动腹膜透析远程实时监测”(计算机编码631100004100)项目名称、内涵和说明,价格由原200元/天调整为120元/天(不区分医院等级),并将该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调高“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计算机编码011100000500)项目价格,调整为三甲医院每次18元、三乙医院每次15元、二级及以下医院每次12元。

三、以上两项价格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统一价格。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反馈。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C:\fakepath\福建省医保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等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C:\fakepath\明医保局〔2021〕55 号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等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xls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