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外治、中医针法和中医(灸法、拔罐、推拿)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5.08.18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保分局、人社局、卫健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外治、中医针法和中医(灸法、拔罐、推拿)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辽医保〔2025〕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抚顺实际,同时按要求明确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请一并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8月20日起执行。
附件: 1.抚顺市中医外治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外治、中医针法和 中医(灸法、拔罐、推拿)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