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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眼科仪器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光危害防护》等3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7.29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危害防护》等3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09月27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石林      联系电话:0571-87896527      联系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5-07-29

序号 计划号 项目名称 拟实施日期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
1 20091716-Q-604 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危害防护 发布后36个月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pdf 编制说明.pdf 2025-09-27 填写意见
2 20231681-T-464 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2部分: 眼科用手术显微镜的光危害 发布后24个月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pdf 编制说明.pdf 2025-09-27 填写意见
3 20091715-Q-604 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 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pdf 编制说明.pdf 2025-09-27 填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