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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医保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卫健委关于调整DRG付费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南医保〔2023〕61号

2023.09.05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派出机构,各县(市、区)财政局、卫健局,市医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七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加强DRG绩效考核管理,结合DRG付费改革以来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的意见建议,现对《南平市CHS-DRG付费绩效考核指标(试行)》进行调整完善,并于2023年第二季度起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DRG绩效考评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DRG付费绩效考核结果将折算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或市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考核分值,与医保基金支付考核挂钩。

  附件:南平市CHS-DRG付费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南平市CHS-DRG付费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考核内容

具体指标

分值

评分方式

评分标准

备注

组织管理
(5分)

建立健全本院DRG付费院内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实地查看

1.未建立院内DRG工作领导小组的扣0.5分;
2.未建立并实施医保结算清单管理制度的扣0.5分;
3.未制定并实施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的扣0.5分;
4.未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扣0.5分。

 

开展 DRG 政策宣传、对医院各类人员开展 DRG业务培训

3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实地查看

1.无相关宣传材料扣1分;
2.一年至少就DRG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数据填报上传等重点内容培训2次以上,未完成或无培训记录、图片等培训的扣2分。

 

         运行指标
(65分)    

DRG病组覆盖率

5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
DRG 病组覆盖率=本年度医疗机构DRG病组数量/分组方案总病组数量*100%;

不低于上年覆盖率的95%,低于95%后每减少1组扣0.25分

 

DRG病组入组率

5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DRG病组入组率=入组病例数/纳入DRG 管理病例总数×100%。


未入组病例每一例扣0.2分,空白病组视为未入组,扣完为止。

 

病例组合指数(CMI值)

5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CMI值 =总权重/出院人次

与上年度对比,波动幅度不超过10%,超过1%扣1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扣分,扣完为止。

 

费用消耗指数

10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

不高于本院上年度水平,每上升0.01扣1分,不足0.01按比例计算扣分,扣完为止。

 

时间消耗指数

10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

不高于本院上年度水平,每上升0.01扣1分,不足0.01按比例计算扣分,扣完为止。

 

平均住院床日

10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

平均住院床日=住院总床日/同期住院总人次,不超过去年同期水平,每延长0.5天,扣1.25分,不足0.5天按比例计算扣分,扣完为止。

 

DRG总权重

5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总权重=∑某DRG权重×符合要求纳入该DRG组病例数

与上年度对比,波动幅度不超过10%,每超过1%扣0.5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扣分,扣完为止。

 

歧义组占比

5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歧义组占比=歧义组病例数/纳入DRG付费的病例数。

歧义组病例数不超过纳入DRG付费病例数的1%,每超过0.1%扣0.1分,不足0.1%按比例计算扣分,扣完为止。

 

医疗费用与支付标准差占比

5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 

DRG支付标准总额与实行按项目付费医疗总费用差距不超过5%,每超过1%扣0.5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扣分,扣完为止。

 

DRG结算基金与按项目付费基金支付差占比

5

由医保系统计算生成

DRG结算基金与实行按项目付费医保拨付资金差距不超过10%,每超过1%扣0.5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扣分,扣完为止。

 

违规监管
(30分)

DRG专项检查违规医疗行为

30

根据专项检查结果

DRG专项检查工作中随机抽取50份病历,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现1例扣1分,扣完为止。

 

★因2023年调整CHS-DRG本地细分组方案及权重,且2023年分组方案及权重与2022年相比差异较大,2023年考核DRG病组覆盖率、病例组合指数(CMI值)、DRG总权重三个指标时,将2022年上传的同期病例按2023年分组方案及权重重新分组计算后作为上年数进行比较。考虑2022年11-12月疫情发生,医疗机构收治患者比较单一,考核2023年第四季度DRG病组覆盖率、病例组合指数(CMI值)时,剔除2022年11-12月数据,将2022年上传的1-10月的病例按2023年分组方案及权重重新分组计算后作为上年数进行比较;考核2023年第四季度DRG总权重时,剔除2022年11-12月数据,将2022年上传的1-10月的病例按2023年分组方案及权重重新分组计算标化出全年数作为上年数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