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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贵州省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意见的公告

2025.08.15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要求,省药品监管局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因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贵州省卫生厅原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的《贵州省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黔食药监办〔2009〕120号)的制定依据已经废止,拟决定对其进行废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是2025年8月15至9月1日,请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废止贵州省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的决定》意见反馈”。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