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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2025.05.30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13日,我局通过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期间通过邮件方式共收到4条反馈意见。根据征集到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反馈情况如下:

采纳或部分采纳“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测定(FDP)”“血浆D—二聚体测定(D—Dimer)”“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等项目价格调整的建议。

未采纳“降钙素原检测”计价说明中增加重症感染或脓毒症监测加收、乙型肝炎五项检测计价说明按定量和定性差异定价,“其他病毒的血清学诊断”不调整价格或计价说明分方法学差异定价,“甲胎蛋白异质体测定”不调整价格等建议。理由:一是检验项目调价事项中原则上不做计价说明中方法学修订,或会加重患者负担;二是部分检验项目价格不调整的依据和理由不充分,我省调价后的价格不低于部分外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