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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3.12.12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省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现决定废止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