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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二十二期)

2020.05.05
国家医保局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各地复工复产,全国跨省异地就医3月份直接结算人次比2月份有所回升。

截至2020年3月底,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28759家,环比增加437家,其中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5898家;国家平台备案人数602万,累计结算467万人次。3月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3万人次,环比增加91.2%;医疗费用30.3亿元,环比增加71.1%;基金支付18.3亿元,环比增加67.2%;日均直接结算4203人次,次均费用2.3万元,基金支付比例60.5%。

截至2020年3月底,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5576家,累计结算89.8万人次,医疗总费用2.1亿元,医保基金支付1.2亿元。西南五省区的部分试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实现个人账户直接结算,联网定点药店443家,定点医疗机构57家,累计结算2513人次,医疗总费用53.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2.0万元。

目前,山西省省本级,内蒙古自治区区本级、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辽宁省省本级,吉林省省本级,江苏省淮安市、徐州市、盐城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浙江省省本级,安徽省省本级,江西省省本级、新余市、萍乡市、赣州市,山东省省本级,湖南省省本级、湘潭市,广西自治区区本级,海南省省本级,四川省省本级、广安市,陕西省宝鸡市、杨凌示范区、汉中市、安康市,宁夏自治区银川市、中卫市、吴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新疆自治区区本级等35个统筹地区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开展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

附件:1.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二十二期).xls

          2.经办机构联系方式.xls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