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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核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统一编码的通知

2022.12.21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执行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编码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中药配方颗粒贯标落地工作,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已对执行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在我省完成销售备案的挂网产品进行国家统一编码匹配,请企业于2022年12月26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open.ybj.fujian.gov.cn:10013/tps-local/#/login),在“公告通知”栏下载“已挂网中药配方颗粒编码匹配汇总表”核对相关信息。

如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选择“国家医保局药品代码”事项,汇总提交本企业所有需修改或新增的产品及药品编码。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