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04.02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有效减轻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发〔2022〕15号)精神,市医保局综合考虑我市职工整体待遇水平和基金支出风险等因素,起草了我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现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12日17时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医保局。
传 真:0371-67880306(转506室收)
电子邮箱:ybjdybzc@126.com
政府网站: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院6号楼(506室)邮编450000
联 系 人:李 强 电话:0371-67880238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