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1.12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见附件),现予印发。
各相关单位在落实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可发送至邮箱:sdyypt@163.com。
附件: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关于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