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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2〕24号

2022.04.24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湘医保招采函〔2022〕24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部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做好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摸清实际使用情况,请各地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填报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

  二、医疗机构范围

  有使用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参加填报。

  三、数据填报工作安排

  本次历史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各地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无法使用原有账号信息的,由省医保局重置密码;新增医疗机构,由市州汇总后报省医保局导入。

  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0年、2021年使用的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相关数据,根据患者实际使用情况创建系统,填报系统内所有部件的采购单价(单位:元/个)及采购数量(单位:个),具体到规格型号。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4月22日9时至2022年5月9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充分认识到报量工作对于整体带量采购工作和数据采集的重要性。省局会及时把我省采购平台2020年、2021年医疗机构采购情况发送各地。各地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采购量申报工作,结合省局提供的数据及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数据,认真核对本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准确性。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要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采购数据,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人:汪细和

  电 话:0731-8490037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2022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