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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政务服务事项 启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告2024年第7号

2024.09.25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自2024年9月27日(含)起,“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批准”、“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备案”、“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计划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三个政务服务事项启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印章式样见附件),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仍使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特此通告。

附件:启用印章式样

2024年9月25日

附  件

启 用 印 章 式 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