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和首批中成药联盟扩围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107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和首批中成药联盟扩围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31号)要求,为做好第三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和首批中成药联盟扩围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和价格调整
(一)中心已完成相关产品增补挂网工作,请各中选企业于2025年5月29日前做好产品信息完善工作。
操作流程:登录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依次点击“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我的药品库”,选择相应的国家医保代码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
(二)对本次集采已挂网,同药品名称下未在中选企业供应清单的价高药品,于2025年5月29日前按中选企业报价代表品最终降幅予以等比例降价;价低的,保持原挂网价格不变,规定时间内未调价的予以撤网处理。
操作流程:企业使用CA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打开“药品基础库—产品信息管理—药品价格申请”模块,选择相关药品,提交调整价格申请,并上传承诺书。
二、网上配送关系维护
(一)各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管理”模块,选择“带量项目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二)维护配送关系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9日。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一)医药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药品交易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模块,选择“合同管理”菜单,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二)签订购销合同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9日。
四、中选结果执行
相关中选产品将于5月29日统一调整中选价格,5月31日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药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1: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xlsx
2: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首批扩围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xlsx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