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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黔卫健发〔2024〕3号

2024.04.03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指导和规范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建设与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药可用”和“把药用好”的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41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管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管理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