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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相关企业及产品清单的公示

2021.09.10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部署,为推进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工作,根据前期摸底和企业反馈情况,我们整理形成二代和三代胰岛素相关企业及产品清单,现将清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结束后,将组织医药机构按清单填报需求量。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与联合采购办公室联系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3日

受理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服务科

电   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附件: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相关企业及产品公示清单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