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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我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12.24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医保发〔2020〕25号)。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抓好〈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的通知》(川委厅秘〔2020〕44号)要求,我局先后向21个市(州)政府、17个省级相关部门、局内各处(室)及直属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为有效推进我省实施意见的拟制,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我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后)意见,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至29日,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文字方式向我局正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523575

意见邮箱:scsylbzjqzly@163.com

附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实施意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