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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

2020.07.08
国家药监局

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现予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

2.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

3.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


国家药监局

2020年7月7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82号公告附件1.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82号公告附件2.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82号公告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