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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二)

2022.11.18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联盟采购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产品的资质、分组和价格信息等进行评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前期采购公告要求和企业提供的资质材料,确认阿米卡星注射剂已有仿制药在采购公告发布前通过一致性评价,不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

二、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的50μg/100μg规格、桉柠蒎口服常释剂型0.12g规格(按桉柠蒎油计),经专家评审确认不能被同品种其他规格有效替换,该两个规格单独进行报价。

三、对经专家评审确定符合要求的申报产品资质、分组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1日18:00。相关产品全国最低价和基准价等信息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联盟采购-省第三轮药品(202211))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省第三轮药品公告(二))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附件: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符合要求申报产品及分组公示.pdf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

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