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外治、中医针法和中医(灸法、拔罐、推拿)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025.08.04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各医保分局,各区县(市)人社局、卫健局,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外治、中医针法和中医(灸法、拔罐、推拿)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辽医保〔2025〕3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修订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支付类型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限价,请一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8月20日零时起执行。国家和省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关于规范中医外治、中医针法和中医(灸法、拔罐、推拿)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沈阳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沈阳市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沈阳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规范中医外治、中医针法和中医(灸法、拔罐、推拿)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4:沈阳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