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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扎实推进药品动态调整工作落实落细的通知

2022.05.19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企业:

2021年9月以来,我们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的有关规定,对原省卫生厅(卫计委)2011年、2014年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2016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和依原有关规定挂网的药品、国家及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包括非中选药品)、国家谈判药品以及依鄂医保发〔2019〕27号有关规定准入挂网的药品等分五批次进行了动态调整,但仍有部分企业的药品未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动态调整,为扎实推进动态调整工作落实落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相关企业的药品(详见附件)

二、调整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9至27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企业应在规定的调整申报时间登录湖北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http://www.hbjgzc.com/),在药品准入系统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有关挂网规则完成调整信息申报和操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网,将按有关规定纳入暂停交易目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湖北省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企业基础库维护操作手册》在湖北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下载。企业申报过程中若遇到技术等问题,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7-87267181。

 

附件:相关企业的药品信息调整统计表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相关企业的药品信息调整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