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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修订医保基金结算清单及编码填报管理规范内容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20号

2025.06.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各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保中心、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及标准化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自治区医保局组织区内病案质控专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及编码填报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及编码填报管理规范》(2025年修订部分)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部分条目

对《规范》的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对第三百三十条表格表头的内容进行修订更正。修订后的内容详见附件。

二、补充完善部分条目内容

对《规范》的第七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本通知修订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检查督查工作,确保《规范》修订完善的落地和使用,切实做好基础信息质量控制,提高数据管理能力。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意见反馈机制,收集各定点医疗机构关于整理调整完善《规范》的相关工作建议并上报自治区医保局。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及编码填报管理规范》(2025年修订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