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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2022.11.10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山东省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1月16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处)。意见建议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6日

联系方式:0531-51799833/51799830(传真)

电子邮箱:rstybc@163.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处

邮编:250014

 

 

附件: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