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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津卫妇幼〔2021〕194号

2021.04.1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推进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20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经市卫生健康委第9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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