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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哮喘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11.21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哮喘片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哮喘片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赵宇新 倪龙

电话:010-67079523,010-67079592

电子邮箱:zy@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哮喘片国家标准草案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