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信息的通知(2021年12月)

2022.01.11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现将2021年12月药品、医用耗材维护信息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自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该批次药品、医用耗材信息将分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 “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意见反馈”栏。

2. 电子邮件:code@nhsa.gov.cn

    咨询电话:010-64406525。

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

 

 

 

链接:  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公示(2021年12月维护)

链接: 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公示(2021年12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