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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5〕595号

2025.06.09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35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盟市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详见附件1),用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各盟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该项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299其它公立医院支出”。

附件:1.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分盟市).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