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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3.01.2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37号)相关工作安排,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已将相关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在平台系统内公布,现就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周期

本次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周期为3年,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二、设置配送关系

请所有参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的中选产品生产(代理)企业,尽快登录广州平台在交易结算模块对中选产品设置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上一采购周期已设置好配送关系的无需重复操作,有更换配送企业的请尽快撤废旧配送协议,按要求设置新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选定的相关配送企业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登录平台操作确认配送关系。

三、签订采购协议

(一)已申报约定量医疗机构,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登录广州平台与报量中选企业签订相关采购合同。医疗机构可于2023年2月1日按接续中选价格议价、添加合同明细后下单采购。(医疗机构协议量见附件)

(二)医疗机构可签订中选注册证下所有生效产品,未申报约定量的医疗机构可与中选企业协商采购中选产品,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平台签订购销合同,并报属地医保部门。(签订购销合同的路径:交易结算->勾选本院产品->设置供应商->系统自动生成合同->至合同管理->合同列表处签订合同后生效)

(三)2月1日0时起执行医疗机构第二年新签订采购合同的协议量,上一采购周期签订的采购合同及所有合同明细将于1月31日晚18时起陆续冻结。

四、其它事项

(一)中选企业按保障供应原则,与相关报量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沟通,做好备货、供货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支架集采接续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二)中选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中选品种质量。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耗材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四)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020-28866406(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集采冠脉支架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xlsx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