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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5.07.16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惠州市“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项目价格,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价格项目

公布我市“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价格项目(见附件1),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原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附件2)。

二、制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

我市“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本次制定的“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项目价格,根据省最高限价下浮5%确定我市三级价格,二级价格以三级价格为基准下浮8%,一级价格以二级价格为基准下浮8%(见附件1)。医疗机构使用的手术项目和耗材总费用价格不高于18万元的,可按此项目收费。

三、明确纳入附条件新增情形

医疗机构使用的手术项目和耗材总费用高于18万元的,按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中附条件新增项目管理。

四、加强价格项目落地实施的综合管理

请各县(区)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本通知自2025731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管理科反映。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