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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机关各处室、各分中心、有关单位:

《2021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医保中心2021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 等文件精神,以及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运行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并充分听取医疗保障各部门、服务对象、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和建议,提升协议的可执行力。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协商谈判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实现主协议和附加协议的同步签订。所有签订协议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适用范围

2021年4月1日前已签订并正常履行医疗服务协议(包括附加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适用本方案。

(一)定点医药机构存在以下情形暂缓签订:

1.2020协议年度暂停服务协议且尚未恢复;

2.信息发生重大变更,需综合考量、重新核定;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超过有效期的;

4.谈判未达成基本一致。

(二)定点医药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不再续签:

1.未提供医保服务超过1年的(行政部门尚未结案的除外);

2.中止协议超过6个月未恢复正常服务的;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的;

4.2020协议年度内因违反服务协议被暂停协议恢复后,再次发生违反协议约定情形,被暂停医保协议的;

5.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组织方式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监督医保中心落实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接受定点医药机构的复议等。

各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监督本区医保分中心落实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市医保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具体负责在市医保局指导下修订服务协议文本;拟定签订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和指导医保分中心签订相关业务;汇总全市签订名单向市医疗保障局备案;接受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诉。医保分中心具体负责拟定本区签订名单(含市属机构),将签订名单向区医疗保障局备案并上报市医保中心;组织、培训和指导本区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相关业务;服务协议文本发放、收回、签章等工作。

市医保中心成立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市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单位。各医保分中心对应成立区级工作组。

四、工作内容和进度

(一)修订印刷(2021年1月至4月)

按照国家及本市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当前管理的需要,确定管理重点,及时补充完善协议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订2021年服务协议文本。协调印刷厂完成协议文本印刷,并统一配送至各分中心。

(二)培训签订(2021年4月)

1.确定名单。各区工作组核对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含市属机构)基本信息,依据协议签订条件,与医药机构协商谈判,确定拟续签、缓签和不再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上报市中心,并对辖区内缓签和不再签订协议的医药机构下发《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情况预告知书》(附件1)。

2.名单公示。市中心汇总全市拟续签、缓签和不再签订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3.两级培训。市医保中心负责各区工作组一级培训,针对协议重点章节的条款进行解读并指导各区开展二级培训。

4.协议续签。各区工作组完成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含市属机构)培训,发放服务协议文本或《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情况告知书》(附件2)。

4.统一盖章。各区工作组收回定点医药机构签章的服务协议文本。区属机构盖分中心公章和分中心主任章,市属机构由分中心统一到市中心办公室盖市中心公章和法人章。

5.文本交接。4月30日前,各区工作组返还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包括市属机构)服务协议。

各区工作组将最终签订名单向区医疗保障局备案,并上报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汇总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名单向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并在市医保局官网上公告。

(三)接受申诉

定点医药机构对服务协议签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医保分中心提请申诉。对医保分中心答复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医疗保障局提请复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平稳推进

各工作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协议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及时高效地完成好有关工作,强化责任担当。

(二)严谨规范,接受监督

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工作原则,全程接受社会、行政和纪检部门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1.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情况预告知书

      2.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情况告知书

 

 

相关附件: 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情况告知书.doc 相关附件: 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情况预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