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社区药学照护规范(送审稿)》意见的通告
2024.09.30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药师在药学照护服务中的专业作用、提高药学照护工作服务能力,规范药学照护服务行为,提升药学照护服务同质化水平,保障药学照护服务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我委组织起草了《社区药学照护规范(送审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附件2)。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标准制订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填写好附件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药学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3019号庐山大厦A座9楼药学部(邮编:518000),联系人:叶陈丽,联系方式:1371535568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区药学照护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二、填写好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zhaoxiaoyi@wjw.sz.gov.cn(政务邮箱)。
特此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