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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社区药学照护规范(送审稿)》意见的通告

2024.09.30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药师在药学照护服务中的专业作用、提高药学照护工作服务能力,规范药学照护服务行为,提升药学照护服务同质化水平,保障药学照护服务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我委组织起草了《社区药学照护规范(送审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附件2)。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标准制订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填写好附件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药学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3019号庐山大厦A座9楼药学部(邮编:518000),联系人:叶陈丽,联系方式:1371535568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区药学照护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二、填写好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zhaoxiaoyi@wjw.sz.gov.cn(政务邮箱)。

特此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社区药学照护规范(送审稿).pdf 下载
附件2:《社区药学照护规范》编制说明.pdf 下载
附件3: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