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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贵州省山地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2021.09.22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贵州省山地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我省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人才队伍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贵州省山地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0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征求意见稿如有异议,请在10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反馈至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处 熊太勇

  联系电话:0851—86813622

  电子邮箱:875404844@qq.com。

  附件:贵州省山地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9月22日